原标题:为古建筑保护工作贡献福建智慧
近日,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启动修缮沈葆桢故居,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三坊七巷有着“中国城市里坊制度活化石”和“中国明清建筑博物馆”的美称。沈葆桢故居又是三坊七巷建设年代最久远、历史文化价值最高的文保单位之一。由此可见,这次即将启动的修缮意义不一般,是福建大力推动古建筑保护的体现。
保护历史古建筑,福建有独特优势。2002年,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在《〈福州古厝〉序》中写道:“保护好古建筑、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,保存城市的文脉,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。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留下的思想理念与探索实践,为福建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。有数据显示,目前全省共有历史建筑9302栋,数量居全国第二位,58个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。
数字令人振奋,个例则能凸显成色。从报道可知,为了更好地修缮沈葆桢故居,2021年、2022年,福州市先后向国家文物局报送了两稿方案。在被采纳的方案中,不仅上世纪80年代搭建的混凝土结构建筑被列为拆除对象,影响封火墙稳定性的几棵树也将被移植。这些细之又细的工作,正是福建严格遵照国家文物局“遵守‘最小干预原则’,核减工程量,避免过度修缮”要求的体现,彰显严谨作风和科学态度。
成绩只能代表过去,保护古建筑这项工作没有终点,持续深入推进古建筑保护工作,我们才能对得起前人的努力,无愧于子孙后代。
把古建筑保护推向深入,需要不断突破体制机制障碍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,一些古建筑在城市开发中被夷为平地,有的古建筑名义上被“保护”,实际成了新建筑。究其根源,是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,相关部门在古建筑的认定、资金支持和保护效果评价上存在过大的随意裁量空间。
预防此类现象,必须构建完善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政策体系。近年来,我省先后发布实施《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》《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》等法规条文,为科学保护历史古建筑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把古建筑保护推向深入,还需不断创新手段,发动社会力量参与。福州市在改造烟台山历史建筑时,引进知名地产企业运作,将烟台山打造成热门旅游景点,一批老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。保护古建筑花费巨大,需要大力引进社会资金。前两年,南平市通过成立旅游投资有限公司,搭建开发运营平台,采取民间投资为主、政府奖补为辅的方式,顺利解决资金问题,全面修缮辖区内巨口乡100余座闲置古厝、土厝,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。这些成功经验值得总结推广。